生命之「道」小組查經
2014年5月11日
主題:寬恕是無條件的嗎?
經文:馬太福音十八章15-35節
一般而言,每當我們被週遭的人冒犯、得罪、頂撞、令我們失去面子的時候,心中很自然就衍生這個念頭:「休想我原諒你?妄想我寬恕你?」
無可否認,有些人卻認為,作為一個品德高尚的人,就有義務寬恕得罪你的人,甚至能夠無條件而且絕對地奉行。然而,在現實中,大多數人根本無法實踐這樣高的道德原則。
毋庸置疑,饒恕可謂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價值。「你既然是基督徒,你就應該無條件地饒恕佢。」這種說法,好像合理得沒有人敢作異議。因為否定饒恕,儼如否定耶穌基督在我們身上的作為。不諱言,許多人甚至在這命令下,掙扎,痛苦,甚至懷疑自己是否不配稱為基督徒。
誠然,在當下追求公平、公義的社會中,的而且確會聽到不少要求為錯失道歉;要求就金錢上,名譽上,精神上或感情上的損失等等作出賠償的聲音。犯錯的人,道歉了,賠償了,自然就期望能被饒恕;惟受害的人,接受了道歉、賠償,就能夠做到真正的饒恕嗎?
作為一個基督徒為了實踐愛就算自己受屈、漠視公義、姑息罪惡都要饒恕嗎?寬恕的真正意義究竟是甚麼?是有條件的呢?還是無條件的呢?讓我們一齊來研討分享吧!
日期:2014年5月11日(星期日)
時間:4:00-5:30pm(下午)
地點:溫哥華華人浸信會(Vancouver Chinese Baptist Church)
7474 Culloden St., Vancouver(Knight 夾59街)
餐聚:會後一同往外晚膳交誼(請預留時間)